綠燈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加拿大牡蠣疑受諾羅病毒污染,經查問題產品未有食品輸入查驗紀錄。

  • 事件等級:綠燈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加拿大牡蠣疑受諾羅病毒污染,經查問題產品未有食品輸入查驗紀錄。
  • 詳細內容: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107年5月2日發布資訊,加拿大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爆發牡蠣受諾羅病毒污染。 問題產品資訊如下: 牡蠣捕撈/養殖區:#1402060、#1411206、#1400483及#278757. 經查問題產品未有申請食品輸入查驗紀錄(107年1月1日至5月3日止),本案經評估列屬綠燈。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布資訊連結如下:https://www.fda.gov/food/recallsoutbreaksemergencies/outbreaks/ucm606139.htm;;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民眾如自加拿大攜帶或網路購得上揭產品,應先暫停食用;並提醒民眾如赴加拿大旅遊,應注意相關回收警訊,避免購買及食用問題食品。 諾羅病毒為常見引起食品中毒之病因,貝類生物生長水域若遭糞便等污穢物污染,水域中貝類生物會濾食蓄積,消費者若食用未煮熟之受污染貝類產品,易遭感染發病。食品藥物管理署建議民眾,應儘量避免生食,此病毒不耐熱,經加熱烹煮後可殺滅。詳細資料可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防治食品中毒專區。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民眾以個人自用自國外攜回或郵寄回國產品,且其金額及數量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免驗規定者(單項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重量在6公斤以內),得免申請食品輸入查驗,惟輸入供販賣或雖為「個人」自用但超過免驗限量者,仍須依據食安法第30條辦理申請輸入查驗,違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辦。 另旅客攜帶入境及自外國郵寄入境應依財政部關務署「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附表(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農畜水產品、菸酒、大陸地區物品、自用藥物、環境及動物用藥限量表)及「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之規定,其中活動物及其產品、活植物及其生鮮產品禁止攜帶。動植物產品另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植物檢疫規定者,請洽該局(https://www.baphiq.gov.tw/)查詢。 ;; 案內回收產品現查未有申請輸入查驗紀錄,業者應避免輸入原廠回收產品。 若有輸入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若獲原廠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如有發現影響食品安全及衛生之虞之情形,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