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燈

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發布GLG Trading Inc.,公司回收牛油產品(Beef Tallow Products),因產品非屬美國市場准入品項,經查回收產品有輸入我國但暫無食品衛生安全疑慮。

  • 事件等級:黃燈
  • 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發布GLG Trading Inc.,公司回收牛油產品(Beef Tallow Products),因產品非屬美國市場准入品項,經查回收產品有輸入我國但暫無食品衛生安全疑慮。
  • 詳細內容:1.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於110年2月22日發布GLG Trading Inc.,公司回收牛油產品(Beef Tallow Products),因其牛油原料來自中國,非屬美國准許之牛肉來源國。 2.回收產品資訊如下: •17.6-oz. vacuumed sealed packages of “Ming Yang Hotpot Seasoning (Slightly spicy).” •17.6-oz. vacuumed sealed packages of “Ming Yang Hotpot Seasoning (Super spicy, Extremely).” •12.07-oz. vacuumed sealed packages of “Ming Yang Hotpot Seasoning (Medium spicy, Mala).” 3.本案回收產品非源於產品有衛生安全疑慮,且FSIS已於新聞稿說明該產品未造成危害,回收此項產品係因中國牛肉未獲美國市場准入,該項牛脂產品亦非核准之輸入品項,本案經評估列屬黃燈。如後續涉及衛生安全因素,將責令我國業者進行回收。 4.該國原警訊連結如下: https://www.fsis.usda.gov/wps/portal/fsis/topics/recalls-and-public-health-alerts/recall-case-archive/archive/2021/recall-006-2021-release ;;1. 民眾以個人自用自國外攜回或郵寄回國產品,其金額及數量單項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重量在6公斤以內,得免申請食品輸入查驗,惟輸入供販賣或雖為「個人」自用但超過免驗限量者,仍須依食安法第30條辦理申請食品輸入查驗,違者將依食安法第47條處辦。 2. 旅客攜帶及自外國郵寄入境產品,另應依財政部關務署「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及「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之規定辦理,其中活動物及其產品、活植物及其生鮮產品禁止攜帶。動植物產品另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植物檢疫規定者,請洽該局(https://www.baphiq.gov.tw/)查詢。;; 1.業者輸入產品確保產品衛生標準符合我國相關法規。 2.若有輸入或使用類似或疑似回收警訊產品或相關產品,應立即向外國原廠或出口廠商或國內供應商查證,並依自主管理原則,主動暫停已進口之疑似回收產品販售。 3.若獲原廠或供應商通知已進口之產品為需回收產品,應立即主動下架回收,通知消費者退換貨,並通知公司所在地衛生局與本署。 4.業者應於採購前要求原廠或輸出者提具檢驗報告或自主管理評估進行相關衛生項目檢驗。